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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采购中心2026年8月12日采购公告(总务)

    日期:2026-08-05 15:53:24 来源:​采购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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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采购中心

    2026年8月12日采购公告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医疗集团使用的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等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万元)

    使用科室

    挂网

    次数

    采购

    类型

    报名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

    采购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

    1

    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液氧站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1

    中心医院3.5万,妇保院2.8

    总务处

    第二次

    比选

    huangminhao1998@163.com

    2026年8月10日上午11:00

    2026年8月12日
    上午8:30

    黄老师19557913536

    详见附件

    备注:(1)若项目设有预算,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2现场提供材料见“3、采购现场提交材料”

    2、报名方式:

    2.1本次报名通过发送报名表指定邮箱,报名情况审核后会邮件回复

    2.2报名材料包含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请严格按照附件模板,如有特殊情况与工作人员说明)、原厂对投标厂家的授权书(如有)。

    2.3 如有弃权,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3采购现场提交材料(正本各一份,无须副本):

    1) 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

    2) 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

    3) 产品报价单和产品配置清单(盖章版本)

    4地点

    4.1采购地点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采购中心会议室(行政楼JF夹层)

    4.2等候地点: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口

    4.3参与人需提前10分钟抵达等候会场进行签到,迟到视为弃权;

    4.4如果弃权,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及附件在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官方网站发布,

    采购人: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

    地址: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7、等候会场纪律要求:

    为保障会场纪律,加强会场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应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7.1采购现场须保持安静,投标人需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模式,禁止大声喧哗和不必要的交谈;

    7.2保持会场整洁卫生,禁止抽烟,不得随意吐痰,不得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害公共设施者,需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3参与人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秩序行为及舞弊行为,违者取消其资格,列入黑名单;

    7.4在议程中,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所有投标人不得在评标室门口逗留,不擅自随意离场,如需提前离开,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否则视为弃权

    附件:

    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液氧站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比选需求.docx竣工图附件.zip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