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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03-08 来源:​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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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程会诊制度:

      一、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并请病人或家属签署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处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支付会诊费用,将交费发票交至医务处,住院病人费用计入住院费用中,由医务处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二、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病历摘要,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报告单(可以是复印件),各种影像片、病理片。

      三、确定会诊时间后,由医务处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1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四、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五、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远程会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