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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3-10-31 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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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2024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现下达给你们,项目执行期限统一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我委择优对列入计划的部分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主管单位和所在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套经费各不低于1:1,对立项无资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给予3万元及以上经费支持,项目主管单位和所在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项目负责人应在2023年11月29日前完成合同书内容填写,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范。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科研数据和成果由承担单位统一保存。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