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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前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人;毁损性、探查性、四类及以上手术;高龄伴其他基础疾病者;新开展的手术;非预见的再次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常规开展的四类以下手术各科可根据本科的技术水平,病人的全身状况及其他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一般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主持,科内相关医护人员,需要时邀请麻醉科、手术室等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如涉及三个以上科室报医务科召集讨论。目的是明确术前诊断、确认手术适应症及评估术前准备,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应对策略、订出手术方案。
        三、术前讨论一般应在手术前三天内完成。经治医师讨论前准备好病例资料,负责介绍和解答相关病情。
        四、手术方案由科主任最后决定,并根据分级手术的原则确定手术组人员。
        五、术前讨论记录内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科别、病情简介、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