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护理、总务(除零星改造工程)、食堂、医疗废弃物管理、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外包管理(保洁、洗涤、运送、陪护)、计划生育管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爱卫会工作。分管护理部、防保处、健康教育科、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