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履行“监督、教育、惩处”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督查,对党员、职工、干部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和职工医德医风档案,查处违反党规党纪案件和协助查处违反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有关案件,完成院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