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金华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建于1910年,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浙江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将面向社会招聘协议合同护士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20名(待遇同工同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 热爱护理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沟通技巧、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3. 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及以上;或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
4.同等条件下具有ICU、急诊科或儿科上岗证者或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 5月 20 日—5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 :30),护理部。
2. 报名方式:
1)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或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包括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其中专业知识科目笔试40%、实践技能考试20%、面试40%计入总成绩。
1. 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 实践技能考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1:2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时,招聘比例按实际报名人员数1:2的比例核减,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人员。
3. 笔试时间:2013年6 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6月3日取准考证。
地点:护理部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院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有关协议合同护士聘用手续,签订合同。
联系电话:0579-82552812(护理部 )
金华市中心医院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