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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内“一卡通”管理办法

    日期:2015-01-10 00:00:00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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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金华市中心医院院内“一卡通”系统以 “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目标,具有身份识别和电子消费功能。为规范职工卡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证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正常使用“一卡通”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一条  “一卡通”系统包括消费系统、身份识别系统两大功能,具体包括持卡职工在本院使用食堂、停车场、洗衣房等消费系统,网络计费系统,水控管理系统,银行圈存系统,门禁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考勤系统,会议考勤系统等子系统。

    (一)职工卡分为长期卡和临时卡两种,长期卡根据医院管理需要提供“一卡通”系统相应功能,离退休人员提供食堂消费功能;临时卡提供食堂消费功能和必要的门禁权限,其它功能不开放。

    (二)人事科下设“一卡通”服务中心(简称卡务中心)。

    (三)“一卡通”门禁系统权限由门禁使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授权,“一卡通”其它系统卡务中心负责授权

    第三章 一卡通使用规定

    第二条  凡是使用职工卡的用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职工卡由持证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卡损坏或者不能辨认时,应当及时更换新卡。丢失职工卡的应当及时挂失,并补办新卡。

    第四条  作为在院的个人身份识别证件和消费卡,职工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果转借,卡务中心有权停止该职工卡的使用,所产生的后果由出借者本人负责。

    第五条  凡是捡到他人丢失的职工卡时,请送交“一卡通”服务中心。如果发生盗用他人职工卡的行为,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职工在院内各部门办理相关事务时,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职工卡或者要求作为抵押,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侵权使用等责任将由扣押部门承担。

    第七条  爱护医院设置的各种职工卡设备和自助服务终端。

    第八条  职工卡超过规定使用期限后,如仍需继续使用,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在职工卡停用一年后,卡务中心有权注销过期职工卡,并将职工卡内金额作为呆账,上缴医院财务。

    第四章 职工卡办卡对象

    第九条  可办理长期卡的人员包括:全院编制内职工、合同人员、协议合同人员、离退休人员

    第十条  可办理临时卡的人员包括:协议人员、短期在我院工作人员、为我院提供长期驻点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人员。

    第十一条  除上述人员之外,卡务中心一律不予办理职工卡。

    第五章 职工卡的办理

    第十二条  职工卡的办理采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应切实把关,不得编造各种理由虚报数据,办理职工卡

    第十三条  各类人员在办理职工卡前需得到本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到“一卡通”中心制卡处办理职工卡。

    第十四条  需要申领职工卡的人员可以从OA系统卡务中心主页下载职工卡办理申请表。

    第十五条  办理职工卡的审核权限:

    (一)全院编制内职工、合同人员、协议合同人员、协议人员信息需得到人事科的审核,并根据医院信息化标准提供统一工号编码,报卡务中心备案;

    (二)离退休职工信息需得到人事科的审核,并根据信息化标准由信息科提供统一工号编码,报卡务中心备案;

    (三)短期在我院工作人员、为我院提供长期驻点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人员信息需得到总务科的审核,报卡务中心备案,由卡务中心统一编号;

    (四)外院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各类实习、进修人员信息需得到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的审核,报卡务中心的审核并备案。

    第六章 职工卡的有效期及职工卡延期办法

    第十六条  职工卡的有效期即职工卡的使用期限,卡务中心根据以下规定进行设置。如果职工卡过了有效期仍需要使用时,需要办理职工卡延期手续。

    (一)编制内职工、合同人员、协议合同人员职工卡的有效期不限,调离时需注销;离退休人员职工卡的有效期不限。

    (二)短期在我院工作人员、为我院提供长期驻点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人员临时卡的有效期与在院期相同。

    第十七条  职工卡延期采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切实把关,不得编造各种理由虚报数据,延期使用职工卡。

    (一)职工卡延期的办理方法:

    延期人员由各部门从卡务中心主页下载职工卡延期申请表,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审核权限送各职能部门再次审核后,转交卡务中心进行延期。

    (二)职工卡延期的审核权限:

    1.临时卡延期需得到用人部门、总务科的审核;

    2.离退休职工的职工卡延期需得到人事科的审核。

    第七章 职工卡的注销

    第十八条  各类人员离开医院,包括职工离职、短期在院工作人员离职等,须到“一卡通”中心办理职工卡的注销手续,停止职工卡的使用。

    第十九条  意外身故人员信息由各部门报卡务中心。

    第二十条  对于已经离职或身故,未到卡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的职工卡,卡务中心将在卡有效期过后一年注销该职工卡,并将职工卡内金额作为呆账,上缴医院。

    第八章 职工卡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卡通”系统中设有两个密码:查询密码和消费密码。查询密码是职工卡在进行电话查询、网上查询、自助终端查询及挂失时所用的密码;消费密码是在圈存、网费转账、大额消费时所使用的密码。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消费密码,如果消费密码遗忘,持卡人应凭职工卡、有效身份证件到卡务中心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持卡人自行负责。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持卡人的经济利益,职工“一卡通”系统设定每笔消费额大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的必须输入消费密码,每天的累积消费额大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的消费必须输入消费密码。

    第二十三条  持卡人在使用职工卡进行圈存转账时需遵照以下管理办法。

    (一)系统初始将职工卡与持卡人所持有的医院统一发放的银行卡绑定。为了保证持卡人的账户安全,在银行卡与职工卡绑定时,系统比对职工卡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与银行卡开户的身份证号,只有两者一致时,才能进行绑定;

    (二)由于圈存过程不需要插入银行卡,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对于持卡人将职工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丢失职工卡的情况,请注意防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禁止使用消费密码仍为默认密码的职工卡进行圈存转账;

    (四)因银行方面对账工作,每晚22点至次日6点,不能进行圈存转账操作。

    第九章 遗失职工卡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遗失职工卡的处理工作由卡务中心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个人在拾获职工卡时,请及时送交职工“一卡通”卡务中心。

    第二十六条  职工需要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卡务中心补领职工卡。卡务中心将及时把遗失职工卡的信息发布到“一卡通”自助服务平台,以供用户查询。

    第十章 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职工一卡通”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卡务中心负责。凡是要纳入职工“一卡通”系统管理的其它应用系统,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卡务中心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医院“一卡通”系统管理,方案中要包含相应的对接开发费用。

    第二十八条  卡务中心,信息科负责职工“一卡通”系统软件的维护。凡是纳入职工“一卡通”系统的其它应用软件,采取谁申请、谁管理、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信息科提供应用系统与“一卡通”对接接口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  卡务中心负责提供职工“一卡通”的基础设备和公用设备。对职工“一卡通”的基础设备和公用设备的维护,由卡务中心统一负责,非盈利部门的维护费用由卡务中心统一负责,而盈利部门的维护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特殊需求用户的设备必须满足“一卡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凡是纳入“一卡通”系统其它应用系统的硬件设备也遵循谁管理谁使用谁升级谁维护的原则。

    第十一章 账务管理

    第三十条  职工“一卡通”的账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职工“一卡通”用户在消费过程中对账目有疑问,可通过自助查询或到“一卡通”服务中心查询。若发生多扣或重复扣款,到“一卡通”服务中心开具证明,由扣款发生部门负责退款。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卡务中心负责解释。

     

     

     

               金华市中心医院

                                                     2015年1 月9